產地標記和地理商標的區別是什么?
作者:商標代理人 來源:福州商標注冊 發布時間:2023-12-16 14:06:50點擊:
產地標記和地理商標的區別是什么?
1、地理標志是用來表示該商品來源于某國、某地區或某地的一種產品標志,以區別其他地區生產的同類產品,它標示商品的質量是直接的;商標雖然也具有標示商品質量的作用,但其使用是間接的。
2、兩者在永久性上有區別。地理標志不受時間約束,是永久的。而商標的注冊有效期滿后,如果不主動提出續展申請,該注冊商標將被注銷。地理標志不能作為商標注冊。
3、兩者適用的規則和標準不同。商標適用《商標法》,而地理標志適用原產地規則和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》。
4、商品進入國際貿易領域時,原產地標記在貨物的通關入境、市場準入、國際名牌的名優效應、打破發達國家的設限、壁壘及調節國際貿易商務談判方面有著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
5、地理標志的使用權并不屬于任何一個商品的生產者,屬于有關地域內從事有關商品生產的所有生產者,是公共財產,不得轉讓。而商標則可以轉讓。